各位研究生导师、同学:
根据学校通知,我院将开展202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。申请者需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上交国家奖学金相关材料,逾期未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。
一、2021级、2022级研究生评选工作
(一)评选名额
具体名额分配情况详见《2023年各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表(老生)》(附件1)。
(二)评审流程
1.学生申请。研究生本人向所在学院于9月13日前提交申请材料。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427163216@qq.com,纸质版上交至院楼102。提交材料:《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》(附件2)、《2023年广东省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》(附件3)、《2023年广东省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》(附件4)(其中,附件2只需提交纸质版,附件3、附件4需同时提交纸质版及电子版)
2.学院初评。学院根据学校下达的评选名额进行初评、公示,向学校报送。
3.学校审核。学校奖助学工作评审领导小组对学院报送名单进行审核、公示。
二、2023级研究生评选工作
(一)评选名额
可推荐参评的研究生新生上限人数详见《2023年各学院推荐参评国家奖学金研究生新生上限人数》(附件5)。
注:符合成绩条件的普通招考生及推免生名单详见《2023级研究生新生符合参评成绩条件学生名单》(附件6)。
(二)评审流程
1.学生申请。研究生本人向所在学院于9月13日前提交申请材料。
提交材料:(1)电子版:《2023年广东省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》(附件3)、《2023年广东省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》(附件4)、《2023年研究生新生国家奖学金评选信息表》(附件7);
(2)纸质版:《2023年研究生新生国家奖学金评选信息表》(附件7);
(3)参评研究生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:①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复印件;②加盖教务部门公章的包含平均学分绩点的成绩单复印件(硕士生新生提供本科阶段成绩单、博士生新生提供硕士生阶段成绩单);③附件7评选信息表中列出的各项参评信息的佐证材料(按表格信息顺序放置)。
2.学院推荐。学院评审小组进行初步审查和公示,向学校推荐参评候选人。
3.学校评审。学校奖助学工作评审领导小组组织评审、公示。
三、相关说明
1.2023级硕博连读生,按2023级博士生身份参评。
2.2021级、2022级研究生的评选工作由各学院按照学校分配名额进行初评,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进行审核。
3. 所有证明材料需提供官方有效证明,确保材料真实性,如弄虚作假,取消参评资格,并按照学生手册给予处分。
联系人:莫芷颐 蔡炫
联系电话和邮箱:13688864275;1427163216@qq.com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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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年9月8日